速看!《松阳县2025年义务段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招生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松阳县2025年义务段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全面实行“公民同招”,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和营造良好氛围。

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县教育局根据各公办、民办学校的办学规划、办学条件和标准班额等条件下达当年的招生计划。严禁各类学校违规招生和超计划超范围招生。
2.严格实行“公民同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开展报名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

招生计划
01
小学
全县初定计划招收50个教学班。其中,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分3个校区招生:毓秀校区招收4个班、育英校区招收8个班、城南校区招收6个班,南城实验小学(水南小学)、古市小学各招收6个班,城北小学招收4个班;其他乡镇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人数,全额招收。各公办小学教学班根据实际招生人数由县教育局最终核定。
02
初中
全县初定计划招收46个教学班。松阳三中招收14个班,民族中学招收12个班,松阳五中招收8个班,古市中学招收8个班,民办汇文中学招收4个班。各公办初中教学班根据实际招生人数由县教育局最终核定。
03
培智学校
计划招收1个教学班。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松阳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指的是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普教科备案。
2.招生办法:
实验小学集团学校:由毓秀校区、育英校区、城南校区三个校区组成,实行集团统筹,分校区管理。毓秀、育英、城南校区招生范围相同(含原阳溪校区招生范围,具体招生政策详见实验小学集团学校招生通告)。家长和学生按照志愿原则,建议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一、二、三志愿,首选就近校区填报就读。如某校区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按志愿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各校区本学区户籍生全部录取后,还有学额空额的情况下,可进行阳光招生,按批次及志愿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其他:①根据属地管理,户籍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额招收(小学招生服务学区见附件1)。②移民和下山脱贫子女可由其自主选择继续留在原户籍所在学区就读或到安置地就近入学(按照相关学校规定取得入学资格)。③符合阳光招生政策条件的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选择相应学校报名参加阳光招生。④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根据《浙江省居住证》的地址选择相应辖区学校报名。入学学校具体条件详见各校阳光招生通告执行。
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2025年松阳县毕业的小学毕业生、松阳户籍非本县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①公办学校根据“校校对口”原则,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学校所属学区的初中学校对口直升。②松阳户籍而非本县小学毕业生回松阳就读,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到相应的初中就读,如遇学额满额,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③符合阳光招生政策的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本县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相关要求参加阳光招生。④非本县小学毕业的县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根据《浙江省居住证》的地址选择相应辖区学校报名,如报名学校出现满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汇文中学:①汇文中学(小学部)毕业生可以直升初中部或申请到户籍地所在相应初中就读,选择直升后将不再参加公办学校报名。②凡符合我县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2025年小学毕业生根据自愿原则均可参加我县汇文中学的报名。③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校校对口”原则到相应初中入学。④汇文中学未招足计划的,可进行县域补招。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报名工作
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电脑版)端口进入“松阳县学前及义教段新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具体报名流程
电脑端:打开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通过点击“省级”定位到松阳县→搜索“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地区(丽水市松阳县)→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进入报名信息页面填报。
手机端1:打开浙里办APP,进行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后登录,通过点击“搜索”→输入“学在浙江”→点击“入学一件事”→选择地区(丽水市松阳县)→页面右下角“在线办理”点击进入报名页面填报。或者输入“学在浙江”→进入后点击页面右侧“省本级”→选择地区(丽水市松阳县)→点击页面中间“招生啦”进入报名页面填报。
手机端2:打开浙里办APP,点击左上角扫一扫图标,扫描下面的二维码,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报名页面。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详见各校招生通告。无法实现网上报名的家长带上相关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线上报名工作。

新生报名时间
公办、民办学校新生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14日
民办汇文中学录取工作于6月24日进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报名民办汇文中学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校校对口”原则补报公办初中,报名时间:6月25日—6月26日;其他补报名时间详见各校招生通告。

录取工作
1.公办学校录取工作,详见各校招生通告。
2.民办汇文中学新生录取按两批次进行。第一批:申请直升的汇文中学(小学部)毕业生,根据自愿原则全部录取;第二批:对其他符合条件并报名汇文中学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核定后的剩余名额进行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程录像,公证机构全程参加,并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招生要求
1.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阳光招生办法的规定设置条件,分步分批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评测、竞赛面试结果,以及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3.加强学籍管理。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4.进一步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属地管理”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5.保障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优化服务举措,统筹安排入(转)学。
6.优化“长幼随学”服务举措。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进一步优化并推行义务段学校“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7.加强控辍保学。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落实失学、辍学学生的劝返、登记工作,做到“一生一案”,并书面向当地政府报告。

招生纪律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各项招生工作。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民办学校,由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校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招生咨询电话:0578-8061540
本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松阳县教育局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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